《柳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方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 字体大小:[小
- 中
- 大]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园林绿化工程方案审查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审查工作,印发《柳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方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园林绿化工程方案审查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审查工作,我科室依据现行相关政策法规,结合近年来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方案审查工作实际,组织起草了《柳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方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依据
(一)《城市绿化条例》
(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
(三)《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
(四)《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CJJ/T75)
(五)《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
(六)《柳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绿地面积计算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柳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附属绿化工程指的各类城市建设用地配套绿化工程,包括居住区用地附属绿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附属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附属绿地、工业用地附属绿地、道路和交通设施用地附属绿地、公用设施用地附属绿地等。本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方案的审查程序,明确审查材料申报要求、主要审查内容、审查范围及审查流程。
微信公众号







桂公网安备 450205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