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公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刘三姐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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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壮族是一个善于歌唱的民族。壮族人无论男女,从四五岁的童年时代就开始学唱山歌。在农村,无论下地种田,上山砍柴,婚丧嫁娶,逢年过节或青年男女间的社交恋爱等,都用山歌来表达情意。而提到壮族的山歌,不得不提到刘三姐。“如今广西成歌海,都是三姐亲口传”,刘三姐被广西民间视为“歌仙”。2006年5月20日,刘三姐歌谣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传说刘三姐生于公元703年,从小聪慧过人,能歌善唱。12岁即出口成章,妙语连珠,以歌代言,名扬壮乡。后曾到附近各地传歌。慕名前来与她对歌的人络绎不绝,但短则一日,长则三五天,个个无歌相对,无言以答。刘三姐歌谣大体分为生活歌、生产歌、爱情歌、仪式歌、谜语歌、故事歌及创世古歌七大类,它具有以歌代言的诗性特点和鲜明的民族性,传承比较完整,歌谣种类丰富多样,传播广泛。
刘三姐歌谣在全国产生深远的影响,显示了中华民族民间传统艺术文化的魅力。1961年,新中国电影史上第一部、也是最为成功的音乐风光故事片《刘三姐》在国内外公映。电影中刘三姐纯朴、智慧的形象,优美抒情的壮族山歌,连同秀美的桂林山水走进了亿万观众的视线中,使刘三姐这个被神话了的历史人物,成为当时中国不可多得的超级偶像人物。进入21世纪,由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导演的《印象·刘三姐》大型山水实景演出项目2004年3月20日正式向国内外演出市场推出,进一步增强了刘三姐歌谣的影响力。演出将刘三姐的经典山歌、广西少数民族风情等元素创新组合,不着痕迹地溶入山水,还原于自然,成功注释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创造出天人合一的境界。
为纪念刘三姐,每年阴历三月初三,广西都会举办“三月三”歌节。歌节期间,除传统的歌圩活动外,还要举办抢花炮、抛绣球、碰彩蛋等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歌节上四海宾朋云集,歌如海,人如潮。那不绝于耳的嘹亮歌声,寄托着人们对歌仙刘三姐的思念和对丰收、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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