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文/图/  |   发布日期: 2024-12-1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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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林业和园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按照柳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林业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党组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全面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专章,准确把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正确方向。二是切实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治政府汇报,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工作,推动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三是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实践。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集体研究制度,听取重大行政执法活动情况报告。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大力支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工作。坚持把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做到“述职、述责、述廉、述学、述法”五位一体。

(二)完善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梳理调整部门权责事项。依据自治区林业局印发的全区林业系统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及时梳理调整本级职权职能,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保证本部门职权行使合法合规。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指导项目做好使用林地手续完善和申报,提升审批材料的准确性、合法性,强化林地审核审批,主动服务全市重大项目。推进涉林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更新完善林业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落实林业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四级十一同”,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系统一体化攻坚工作,在一体化平台上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最多跑一次率均达到100%,办理时间提速率达80%,即办件比例达50%,零跑腿率100%,有效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年内开展13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其中联合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陆生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及森林植物产品检疫领域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4次,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六个部门开展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林木采伐审批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整治伐区调查设计收费乱象、林木采伐审批乱为、林业行政执法权乱用等问题各类线索19条,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完毕。四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大接访12次,处理网上信访平台、局长信箱以及信访件反映的公园管理、林地征占用审批、林地纠纷等信访7件,答复率100%;受理“12345”政府热线1708起,反馈率100%。受理数字城管案件1777件,结案1777件,结案率100%,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五是全面保护和发展柳州市森林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市共完成植树造林28.9万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大力推进油茶产业发展行动,完成油茶新造林6.58万亩。完成退化草原修复工程任务人工种草0.03万亩、草原改良0.24万亩、围栏封育300米,完成率100%。贯彻落实《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林分改造规划,大力保护柳江流域生态环境。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核不得提交集体讨论。2024年公开征求意见5次,召开专家论证会3次。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年内法律顾问为林业和园林系统审核合同80余份,文件20余份,出具法律审查意见2份,协助处理重大事项19件,开展法律专题讲座2次,有效规范各项行政行为,全年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产生。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举办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1次和参加自治区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2次,全市培训人员294人,为规范执法工作夯实基础。组织15人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执法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多次组织县区林业部门开展业务交流活动,共同探讨研究林业执法难题,积极邀请司法行政部门、法院、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人士开展座谈,探寻行政执法与司法的统一标准。二是完善执法机制,畅通林业行政案件处置渠道。配合做好执法机构改革,督促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执法队伍改革工作,确保案有人查、事有人办。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今年以来按照(桂林发〔2022〕20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协同机制,4次与森林公安局召开规范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联席会,协商解决在规范线索通报与案件移送、规范收集证据与认定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以录音、录像、文书记录等方式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于每起执法决定都事先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均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并及时将执法决定通过相关平台公示。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达到预期目标。四是加强部门协作,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全市林业部门加强与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与森林公安之间的协作,组织开展了柳州市“清风行动”“绿网·飓风2024集中行动”“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暨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与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市各级林业行政机关共立林业行政案件415宗,查结374宗,查处率为100%,查结率90.12%,森林督查图斑案件178个,查处整改完成率100%,涉林刑事案件行刑衔接移送64起,移送率达100%。侦办涉野生动植物案件7起,同比下降23%,森林火灾案件7起,同比下降87.5%。有效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五是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执法公平。主动接受检察意见建议,将检察建议书、意见书视为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渠道,积极履行答复职责。联合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柳州市森林公安联合开展涉林案件执法规范实地评查工作,通过实地检查督查主动发现案件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4年,共收到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等建议提案29件(主办7件、协办22件),涉及林下经济发展、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产业发展、鱼峰歌圩等内容,均在规定的答复期限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年度办理工作,牵头主办的建议提案面商率达到了85%,同时完成2023年“回头看”B类以上提案答复2件,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二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对部门预决算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切实按要求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年内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条。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6条。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门户网站和“柳州林园”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林业法律法规、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等内容,全年共推送文章280篇。

(六)全方位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加强系统普法,增强用法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年度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集体学法活动6次,领导干部法院旁听1次,党内学习法律法规2次。结合日常工作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治专题讲座5次,不断强化机关干部尊法守法意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二是聚焦普法重点,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度。科学制定本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措施清单,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活动。加强重点对象普法,以“爱鸟周”“国际爱鸟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为主题内容,与专业科普机构合作,面向广大学生群体积极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载体,深入农村,面向林农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补齐企业普法短板,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2024年,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公园活动33次,惠及普法对象2万多人,激发群众学法的热情和动力。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打造普法特色。将线上线下普法有机结合,设置普法专栏,并设置普法宣传活动及“以案释法”子专栏,主动推送各类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每季度发布典型案例2篇,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开创抖音视频号普法宣传,积极运用短视频、图解等方式诠释法规政策,赢得群众好评。以山歌文化、刘三姐文化为重点,深入挖掘公园特色文化内涵,大力开展山歌普法活动,打造“山歌普法”等品牌,增强地方特色文化的法治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一)法治思维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干部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有待提高,学法用法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增强。

(二)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随着新一轮执法改革工作推进,林业行政执法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城区一级的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跟不上工作的需要,根据案卷实地评查的情况看,仍存在执法程序违法、法律运用不得当等一些问题,从而影响林业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

(三)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制定林业政策精准性普惠性不足,服务林业和园林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出台进度较慢,在林业和园林政策宣传介绍和解读广度、深度不够,在政务服务能力、政策兑现效率与企业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三、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法治建设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推动林业和园林高质量发展。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思想引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带头抓学习、持续深入抓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化解冲突、推动发展的实力和水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方面和全过程。

(二)加强依法行政。继续深入抓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工作,加强林业和园林政策文件的清理与调整,持续开展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法治督查结果,根据督查指出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有效处理信访投诉举报事项。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

(四)深化法治宣传。以“八五”普法终期验收工作为重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创新“互联网+”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促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通知公告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17 09:14    来源: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文/图/

2024年,市林业和园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按照柳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林业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党组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全面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专章,准确把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正确方向。二是切实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治政府汇报,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工作,推动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三是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实践。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集体研究制度,听取重大行政执法活动情况报告。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大力支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工作。坚持把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做到“述职、述责、述廉、述学、述法”五位一体。

(二)完善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梳理调整部门权责事项。依据自治区林业局印发的全区林业系统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及时梳理调整本级职权职能,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保证本部门职权行使合法合规。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指导项目做好使用林地手续完善和申报,提升审批材料的准确性、合法性,强化林地审核审批,主动服务全市重大项目。推进涉林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更新完善林业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落实林业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四级十一同”,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系统一体化攻坚工作,在一体化平台上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最多跑一次率均达到100%,办理时间提速率达80%,即办件比例达50%,零跑腿率100%,有效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年内开展13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其中联合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陆生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及森林植物产品检疫领域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4次,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六个部门开展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林木采伐审批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整治伐区调查设计收费乱象、林木采伐审批乱为、林业行政执法权乱用等问题各类线索19条,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完毕。四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大接访12次,处理网上信访平台、局长信箱以及信访件反映的公园管理、林地征占用审批、林地纠纷等信访7件,答复率100%;受理“12345”政府热线1708起,反馈率100%。受理数字城管案件1777件,结案1777件,结案率100%,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五是全面保护和发展柳州市森林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市共完成植树造林28.9万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大力推进油茶产业发展行动,完成油茶新造林6.58万亩。完成退化草原修复工程任务人工种草0.03万亩、草原改良0.24万亩、围栏封育300米,完成率100%。贯彻落实《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林分改造规划,大力保护柳江流域生态环境。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核不得提交集体讨论。2024年公开征求意见5次,召开专家论证会3次。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年内法律顾问为林业和园林系统审核合同80余份,文件20余份,出具法律审查意见2份,协助处理重大事项19件,开展法律专题讲座2次,有效规范各项行政行为,全年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产生。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举办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1次和参加自治区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2次,全市培训人员294人,为规范执法工作夯实基础。组织15人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执法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多次组织县区林业部门开展业务交流活动,共同探讨研究林业执法难题,积极邀请司法行政部门、法院、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人士开展座谈,探寻行政执法与司法的统一标准。二是完善执法机制,畅通林业行政案件处置渠道。配合做好执法机构改革,督促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执法队伍改革工作,确保案有人查、事有人办。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今年以来按照(桂林发〔2022〕20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协同机制,4次与森林公安局召开规范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联席会,协商解决在规范线索通报与案件移送、规范收集证据与认定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以录音、录像、文书记录等方式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于每起执法决定都事先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均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并及时将执法决定通过相关平台公示。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达到预期目标。四是加强部门协作,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全市林业部门加强与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与森林公安之间的协作,组织开展了柳州市“清风行动”“绿网·飓风2024集中行动”“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暨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与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市各级林业行政机关共立林业行政案件415宗,查结374宗,查处率为100%,查结率90.12%,森林督查图斑案件178个,查处整改完成率100%,涉林刑事案件行刑衔接移送64起,移送率达100%。侦办涉野生动植物案件7起,同比下降23%,森林火灾案件7起,同比下降87.5%。有效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五是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执法公平。主动接受检察意见建议,将检察建议书、意见书视为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渠道,积极履行答复职责。联合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柳州市森林公安联合开展涉林案件执法规范实地评查工作,通过实地检查督查主动发现案件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4年,共收到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等建议提案29件(主办7件、协办22件),涉及林下经济发展、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产业发展、鱼峰歌圩等内容,均在规定的答复期限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年度办理工作,牵头主办的建议提案面商率达到了85%,同时完成2023年“回头看”B类以上提案答复2件,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二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对部门预决算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切实按要求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年内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条。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6条。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门户网站和“柳州林园”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林业法律法规、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等内容,全年共推送文章280篇。

(六)全方位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加强系统普法,增强用法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年度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集体学法活动6次,领导干部法院旁听1次,党内学习法律法规2次。结合日常工作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治专题讲座5次,不断强化机关干部尊法守法意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二是聚焦普法重点,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度。科学制定本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措施清单,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活动。加强重点对象普法,以“爱鸟周”“国际爱鸟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为主题内容,与专业科普机构合作,面向广大学生群体积极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载体,深入农村,面向林农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补齐企业普法短板,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2024年,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公园活动33次,惠及普法对象2万多人,激发群众学法的热情和动力。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打造普法特色。将线上线下普法有机结合,设置普法专栏,并设置普法宣传活动及“以案释法”子专栏,主动推送各类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每季度发布典型案例2篇,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开创抖音视频号普法宣传,积极运用短视频、图解等方式诠释法规政策,赢得群众好评。以山歌文化、刘三姐文化为重点,深入挖掘公园特色文化内涵,大力开展山歌普法活动,打造“山歌普法”等品牌,增强地方特色文化的法治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一)法治思维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干部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有待提高,学法用法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增强。

(二)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随着新一轮执法改革工作推进,林业行政执法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城区一级的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跟不上工作的需要,根据案卷实地评查的情况看,仍存在执法程序违法、法律运用不得当等一些问题,从而影响林业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

(三)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制定林业政策精准性普惠性不足,服务林业和园林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出台进度较慢,在林业和园林政策宣传介绍和解读广度、深度不够,在政务服务能力、政策兑现效率与企业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三、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法治建设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推动林业和园林高质量发展。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思想引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带头抓学习、持续深入抓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化解冲突、推动发展的实力和水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方面和全过程。

(二)加强依法行政。继续深入抓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工作,加强林业和园林政策文件的清理与调整,持续开展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法治督查结果,根据督查指出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有效处理信访投诉举报事项。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

(四)深化法治宣传。以“八五”普法终期验收工作为重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创新“互联网+”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促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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