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外聘法律顾问公告

来源: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文/图/  |   发布日期: 2026-03-18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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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指派的律师应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熟悉行政法、合同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

(四)熟悉政府工作程序,具有较强的实际事务处理能力;

(五)遵纪守法,指派的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时间和精力。

二、工作职责

(一)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

(三)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指导局内相关法律工作;

(七)承办我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现场报名限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四、报名方式及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指派律师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律师执业证、相关职称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律师事务所应聘自荐书(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五)法律服务方案(含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法律顾问费报价。

纸质材料请报送至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策法规科,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法律顾问应聘+律所名称”)。

五、审核及聘任

(一)资格初审。由我局政策法规科对应聘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相关资质。

(二)组织评议遴选。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律所,综合考察其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用名单,提交局务会审批。

(三)网站公示。经局务会审定后,拟聘用名单在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正式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受聘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发放聘书。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法律顾问费用按年度支付,具体标准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三)本公告由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6号市林业和园林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张辰蕾

联系电话:0772-2828214

电子邮箱:lzslyjfgk@163.com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6年3月18 

此件公开发布



通知公告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外聘法律顾问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8 10:56    来源: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文/图/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指派的律师应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熟悉行政法、合同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

(四)熟悉政府工作程序,具有较强的实际事务处理能力;

(五)遵纪守法,指派的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时间和精力。

二、工作职责

(一)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

(三)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指导局内相关法律工作;

(七)承办我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现场报名限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四、报名方式及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指派律师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律师执业证、相关职称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律师事务所应聘自荐书(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五)法律服务方案(含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法律顾问费报价。

纸质材料请报送至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策法规科,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法律顾问应聘+律所名称”)。

五、审核及聘任

(一)资格初审。由我局政策法规科对应聘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相关资质。

(二)组织评议遴选。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律所,综合考察其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用名单,提交局务会审批。

(三)网站公示。经局务会审定后,拟聘用名单在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正式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受聘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发放聘书。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法律顾问费用按年度支付,具体标准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三)本公告由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6号市林业和园林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张辰蕾

联系电话:0772-2828214

电子邮箱:lzslyjfgk@163.com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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