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文/图/  |   发布日期: 2024-01-0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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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牢固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持续推进林园建设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示范作用,认真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主要内容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责梳理调整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林业和园林部门职权职能,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调整。梳理后我局目前共有行政权力事项共178项,并在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清单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局在一体化平台上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最多跑一次率均达到100%,办理时间提速率达80%,即办件比例达44.4%,零跑腿率33.3%,相关工作得到业务主管部门的肯定,有效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效率。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今年开展12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其中联合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陆生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及森林植物产品检疫领域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4次;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五个部门开展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联合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检察院对各公园广场开展无障碍设施整治工作,提高民生发展法治保障水平。四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我局开展大接访11次,处理网上信访平台、局长信箱以及信访件反映的公园管理林地征占用审批、林地纠纷等信访62答复100%受理“12345”政府热线2185起,涉及本部门的反馈1732起,反馈率100%。受理数字城管案件1922件,结案1922件,结案率100%做到群众来访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同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今年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产生1起行政复议案件,复议结果为维持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要的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对专业性强的工程建设、林业和园林产业规划等事项,坚持实地调查和专家论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按照要求进行可行性分析评审后再作决策,保证了重点规划事项的科学性、可行性。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市场有序发展。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西君行律师事务所的卢凌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年内,卢凌律师为我局审核合同50份,审核文件10份,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协助处理重大事项5件,开展法律专题讲座2次,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向规范行政文件、规范行政行为延伸,使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更深层次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以来,我局不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强化执法机制建设,及时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扛起保护森林资源的执法责任。

1.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机制。我局林业行政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印发的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分别成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明确法制审核机构人员,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执法决定记录制度》等10余项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案卷评查制度,确保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合法有序开展。

2.加强执法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大政执法人员日常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1次和参加自治区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2次,全市培训人员达374人次,提高全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为规范执法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30人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考试,全部通过考试,通过率达100%。强化专项督查,今年,我局对各县区开展林业执法专项调研指导4次,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有效贯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3.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全市林业部门加强与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与森林公安之间的协作,组织开展了柳州市“清风行动”“柳州市绿网·飓风2023专项行动”“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2023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暨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与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侦办涉野生动植物案件9起,森林火灾案件56起,破获案件6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名,涉及野生动物63头(只)。全市各级林业行政机关共立林业行政案件397宗,查结394宗,查处率为100%,查结率99.24%。涉林刑事案件行刑衔接移送290起,移送率达100%。

4.强化部门联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2023年,我局在林长制的推动下,探索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并依托这一机制签订《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柳州市公安局行刑衔接机制》《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柳州市公安局建立涉林警情和案件联合处置机制方案》和《柳州市林业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3个文件,同时,为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规范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意见工作的意见》(桂林发〔2022〕20号)要求,根据柳州市实际,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柳州市公安局等四部门签订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涉林行政案件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试行)》,从而进一步捋顺涉林案件处置渠道。

5.积极打造执法工作亮点。积极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破解林业行政案件执行难的困局,探索劳役代偿替代性修复、检察听证生态修复标准、建立生态修复基地完善异地修复等新模式,对于推进林业行政案件有效执行提供了较大帮助。同时加强上下联动的森林督查案件机制,为快速有效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各县区加强乡镇、村委以及村屯小组长的联动,分屯包片、落实到人的网格化侦办管理模式,有效节省办案时间和精力,提升案件查结率。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监督。2023年,我局共收到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等建议提案35件(主办6件、协办29件),涉及内容为油茶产业发展、公园提升建设、林业人才教育等,结合我局职能,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动我市林业和园林各项工作的动力,切实做到领导亲抓、上下联动,不断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我在规定的答复期限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按时完成了年度办理工作,同时完成2022“回头看”B类以上提案答复3件,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二是强化内部监督。“线上”“线下”相结合,畅通公众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渠道。一方面,通过在局办公楼设置接访室、政务公开专栏、宣传栏、举报箱等设施,另一方面,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本局职能、办事指南和投诉电话、局长信箱等信息。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并及时答复,充分发挥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认真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对部门预决算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切实按要求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今年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1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15条。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门户网站和“柳州林园”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林业法律法规、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等内容,全年共推送文章1106篇。

大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

1.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订《2023年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重点学习了《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行政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共组织各类培训8次,参加人员450多人次。通过自学和集中授课相结合的形式,增强学法实效性,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我局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参加广西普法云平台以及“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加强宪法、林业和园林系统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今年学法用法参考人数724人,参考率100%,及格率100%。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联合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在法治公园举办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民法典的普及率。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月”“野生动植物保护月”“12.4宪法宣传周”““1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纪念日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地方性法规落实、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宪法、反间谍法的宣二是推进法律宣传“三进”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公园)。发挥管理职能,在我市各大公园不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柳州市公园广场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创城活动,在柳州市第二十八中学向师生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等相关法律知识;加大群众互动,联合半岛花园社区开展林业和园林领域法律宣传。加强合作交流,与专业科普机构的合作,组织周边小学积极传播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科普常见鸟类及遇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时应急处理办法。三是创新宣传方式。通过门户网站设立普法专栏,并设立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子专栏,强化以案释法的普法功效,创新创建我局抖音账号,利用抖音等新媒体宣传林业和园林系统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全社会关心和珍惜森林资源,增强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意识。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一)法治建设进度缓慢,依法行政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一方面由于部分干部法治认识不足,观念老旧,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轻视法治的现象,没有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去。另一方面由于法治教育触及的广度不够,力度也不深,更多时候的法治宣传教育只有少数人参加,未能做到全面提高系统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

(二)行政执法行为急需规范。在林长制的推动下,各县区都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但大部分执法人员都是第一次参与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各县区报上来的处罚材料,存在处罚标准过低、法律运用不得当等一些问题,个别甚至出现违规收取鉴定费,从而影响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涉林违法行为高发,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仍遭受严重破坏。由于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水平较低,在涉林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上缺乏主动性,打击力度严重不足,故往往在发生严重后果之后才进行打击查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存在滞后性,同时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生态环境的宣传工作不到位,普法深度广度不够,普法方式不够多样,内容不够丰富,导致群众也缺乏保护森林爱护生态的自觉性。

2024年工作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把法治建设放在林园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队伍法治教育,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学习贯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林园系统队伍法治教育,强化执法实战培训,将执法培训、普法宣传结合起来,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切实落实好学法、普法制度,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尊重保障人权和自觉接受监督等意识。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继续深入抓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工作,加强行业政策法规的规范梳理和宣传贯彻,切实保证各单位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有效落实。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专项督查结果,全面落实整改,增强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确保各类制度系统规范、运行流畅、实际有效。

(三)持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制定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加强理论知识培训以及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现场办案能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网络平台终端推送的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打造作风过硬、业务技能过关的林业执法队伍。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坚持行政执法的主体、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程序等各方面符合法律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质量。

(五)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强化社会面法治宣传。突出宣传重点,充分利用新媒体新媒介,提升普法宣传内容的深度和新颖度,探索更贴近群众生活和实际、知识性与趣味性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和内容,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持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


通知公告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2 16:19    来源: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文/图/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牢固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持续推进林园建设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示范作用,认真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主要内容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责梳理调整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林业和园林部门职权职能,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调整。梳理后我局目前共有行政权力事项共178项,并在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清单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局在一体化平台上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最多跑一次率均达到100%,办理时间提速率达80%,即办件比例达44.4%,零跑腿率33.3%,相关工作得到业务主管部门的肯定,有效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效率。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今年开展12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其中联合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陆生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及森林植物产品检疫领域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4次;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五个部门开展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联合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检察院对各公园广场开展无障碍设施整治工作,提高民生发展法治保障水平。四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我局开展大接访11次,处理网上信访平台、局长信箱以及信访件反映的公园管理林地征占用审批、林地纠纷等信访62答复100%受理“12345”政府热线2185起,涉及本部门的反馈1732起,反馈率100%。受理数字城管案件1922件,结案1922件,结案率100%做到群众来访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同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今年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产生1起行政复议案件,复议结果为维持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要的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对专业性强的工程建设、林业和园林产业规划等事项,坚持实地调查和专家论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按照要求进行可行性分析评审后再作决策,保证了重点规划事项的科学性、可行性。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市场有序发展。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西君行律师事务所的卢凌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年内,卢凌律师为我局审核合同50份,审核文件10份,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协助处理重大事项5件,开展法律专题讲座2次,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向规范行政文件、规范行政行为延伸,使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更深层次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以来,我局不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强化执法机制建设,及时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扛起保护森林资源的执法责任。

1.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机制。我局林业行政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印发的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分别成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明确法制审核机构人员,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执法决定记录制度》等10余项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案卷评查制度,确保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合法有序开展。

2.加强执法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大政执法人员日常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1次和参加自治区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2次,全市培训人员达374人次,提高全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为规范执法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30人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考试,全部通过考试,通过率达100%。强化专项督查,今年,我局对各县区开展林业执法专项调研指导4次,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有效贯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3.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全市林业部门加强与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与森林公安之间的协作,组织开展了柳州市“清风行动”“柳州市绿网·飓风2023专项行动”“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2023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暨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与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侦办涉野生动植物案件9起,森林火灾案件56起,破获案件6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名,涉及野生动物63头(只)。全市各级林业行政机关共立林业行政案件397宗,查结394宗,查处率为100%,查结率99.24%。涉林刑事案件行刑衔接移送290起,移送率达100%。

4.强化部门联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2023年,我局在林长制的推动下,探索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并依托这一机制签订《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柳州市公安局行刑衔接机制》《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柳州市公安局建立涉林警情和案件联合处置机制方案》和《柳州市林业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3个文件,同时,为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规范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意见工作的意见》(桂林发〔2022〕20号)要求,根据柳州市实际,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柳州市公安局等四部门签订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涉林行政案件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试行)》,从而进一步捋顺涉林案件处置渠道。

5.积极打造执法工作亮点。积极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破解林业行政案件执行难的困局,探索劳役代偿替代性修复、检察听证生态修复标准、建立生态修复基地完善异地修复等新模式,对于推进林业行政案件有效执行提供了较大帮助。同时加强上下联动的森林督查案件机制,为快速有效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各县区加强乡镇、村委以及村屯小组长的联动,分屯包片、落实到人的网格化侦办管理模式,有效节省办案时间和精力,提升案件查结率。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监督。2023年,我局共收到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等建议提案35件(主办6件、协办29件),涉及内容为油茶产业发展、公园提升建设、林业人才教育等,结合我局职能,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动我市林业和园林各项工作的动力,切实做到领导亲抓、上下联动,不断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我在规定的答复期限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按时完成了年度办理工作,同时完成2022“回头看”B类以上提案答复3件,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二是强化内部监督。“线上”“线下”相结合,畅通公众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渠道。一方面,通过在局办公楼设置接访室、政务公开专栏、宣传栏、举报箱等设施,另一方面,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本局职能、办事指南和投诉电话、局长信箱等信息。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并及时答复,充分发挥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认真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对部门预决算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切实按要求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今年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1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15条。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门户网站和“柳州林园”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林业法律法规、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等内容,全年共推送文章1106篇。

大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

1.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订《2023年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重点学习了《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行政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共组织各类培训8次,参加人员450多人次。通过自学和集中授课相结合的形式,增强学法实效性,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我局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参加广西普法云平台以及“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加强宪法、林业和园林系统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今年学法用法参考人数724人,参考率100%,及格率100%。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联合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在法治公园举办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民法典的普及率。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月”“野生动植物保护月”“12.4宪法宣传周”““1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纪念日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地方性法规落实、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宪法、反间谍法的宣二是推进法律宣传“三进”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公园)。发挥管理职能,在我市各大公园不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柳州市公园广场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创城活动,在柳州市第二十八中学向师生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等相关法律知识;加大群众互动,联合半岛花园社区开展林业和园林领域法律宣传。加强合作交流,与专业科普机构的合作,组织周边小学积极传播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科普常见鸟类及遇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时应急处理办法。三是创新宣传方式。通过门户网站设立普法专栏,并设立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子专栏,强化以案释法的普法功效,创新创建我局抖音账号,利用抖音等新媒体宣传林业和园林系统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全社会关心和珍惜森林资源,增强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意识。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一)法治建设进度缓慢,依法行政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一方面由于部分干部法治认识不足,观念老旧,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轻视法治的现象,没有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去。另一方面由于法治教育触及的广度不够,力度也不深,更多时候的法治宣传教育只有少数人参加,未能做到全面提高系统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

(二)行政执法行为急需规范。在林长制的推动下,各县区都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但大部分执法人员都是第一次参与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各县区报上来的处罚材料,存在处罚标准过低、法律运用不得当等一些问题,个别甚至出现违规收取鉴定费,从而影响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涉林违法行为高发,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仍遭受严重破坏。由于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水平较低,在涉林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上缺乏主动性,打击力度严重不足,故往往在发生严重后果之后才进行打击查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存在滞后性,同时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生态环境的宣传工作不到位,普法深度广度不够,普法方式不够多样,内容不够丰富,导致群众也缺乏保护森林爱护生态的自觉性。

2024年工作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把法治建设放在林园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队伍法治教育,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学习贯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林园系统队伍法治教育,强化执法实战培训,将执法培训、普法宣传结合起来,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切实落实好学法、普法制度,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尊重保障人权和自觉接受监督等意识。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继续深入抓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工作,加强行业政策法规的规范梳理和宣传贯彻,切实保证各单位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有效落实。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专项督查结果,全面落实整改,增强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确保各类制度系统规范、运行流畅、实际有效。

(三)持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制定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加强理论知识培训以及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现场办案能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网络平台终端推送的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打造作风过硬、业务技能过关的林业执法队伍。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坚持行政执法的主体、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程序等各方面符合法律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质量。

(五)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强化社会面法治宣传。突出宣传重点,充分利用新媒体新媒介,提升普法宣传内容的深度和新颖度,探索更贴近群众生活和实际、知识性与趣味性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和内容,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持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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