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发〔2024〕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油茶+N”复合经营技术指南(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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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广西森工集团、广西国控公司、广西八桂种苗公司、广西华沃特公司:
《“油茶+N”复合经营技术指南(修订)》已经自治区林业局2024年8月份油茶生产工作专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8月16日
“油茶+N”复合经营技术指南(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和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展全区油茶造林空间,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区“十四五”期间油茶生产任务,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当前全区人工林经营现状,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油茶+N”复合经营是指利用生物互利共生原理和群落空间结构原理,采取新造以及现有林改造等方式,将油茶与用材林、珍贵树种、其它经济林进行复合套种,形成多树种、多层次混交林分,发挥人工林的生态、经济、社会等多功能效益,保障林产品供给多样化、优质化,实现人工林林地的可持续经营和油茶产业发展的双重目标。
第三条 实施“油茶+N”复合经营基本原则。
(一)坚持适地适树适法原则。遵循树种间互利共生规律,借鉴生产实践成功经验,坚持适地适树和科学性、灵活性、地域性、系统性原则,合理选择与油茶混交的树种和栽培组合,实现多树种和谐共生、效益叠加。
(二)坚持综合效益最优原则。实施油茶复合经营要充分考虑可行性,通过科学合理的混交组合改善林木的生长环境,确保造林成活率,降低抚育成本,提高林地生产力,达到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综合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三)坚持土地高效利用原则。实施油茶复合经营要充分考虑物种组成、空间结构及时间变化等因素,充分利用林地中空间、气候和土壤等资源,实现一地多用和一地多收,缓解土地资源供需不足矛盾,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第二章 技术依据
第四条 主要参照以下标准实施复合经营。
(1)LY/T 3355-2023《油茶》;
(2)《油茶丰产栽培技术简明方案(第二版)》;
(3)T/ GXAS 130-2020《香花油茶造林技术规程》;
(4)DB 45/T 1130-2015《桉树中大径材人工培育技术规程》;
(5)LY/T 2809-2017《杉木大径材培育技术规程》;
(6)DB 45/T 1259-2015《闽楠栽培技术规程》;
(7)DB 45/T 1135-2015《土沉香栽培技术规程》;
(8)T/GXAS 127-2020《香合欢培育技术规程》;
(9)DB 45/T 1048-2014《岩溶地区泡核桃栽培技术规程》;
(10)LY/T 1776-2008《八角栽培技术规程》;
(11)《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
(12)DB 45/T 2349-2021《生态茶园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三章 典型模式及实施要点
第五条 造林地块应以小班为单位,以新造林和单一树种的用材林、珍贵树种、经济林、林下农林作物为对象开展复合经营,油茶苗木为符合油茶三年行动造林要求的良种油茶苗木。种植模式、规格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充分考虑采伐作业、果实采摘、抚育管护等因素,灵活采取环状、带状分布。
(一)油茶+桉树模式
该模式主要适用于桂中、桂南等桉树主产区。按照桉树大径材的培育目标,对现有的桉树林进行采伐作业,其中林地边缘、山脊、道路两旁桉树保留培育大径材,其余桉树全部砍伐,或对现有的桉树林进行带状采伐,采伐6行,保留2行培育大径材,桉树带间距离不能小于18米,油茶种植密度不低于53株/亩。新造混交林照此要求作业。复合经营林分按照LY/T 3355-2023《油茶》、《油茶丰产栽培技术简明方案(第二版)》、T/ GXAS 130-2020《香花油茶造林技术规程》以及DB45/T 1130-2015《桉树中大径材人工培育技术规程》进行经营管理。
(二)油茶+杉木大径材模式
该模式主要适用于桂中、桂北等杉木中心产区。按照杉木大径材的培育目标,对现有杉木林进行采伐,保留林地边缘部分杉木目标树作为大径材培育,林地内部的杉木皆伐,或对现有的杉木林进行带状采伐,采伐6行,保留2行培育大径材,杉木带间距离不能小于18米,油茶种植密度不低于53株/亩。新造混交林照此要求作业。复合经营林分按照LY/T 3355-2023《油茶》、《油茶丰产栽培技术简明方案(第二版)》、T/ GXAS 130-2020《香花油茶造林技术规程》以及LY/T 2809-2017《杉木大径材培育技术规程》进行经营管理。
(三)油茶+珍贵树种模式
该模式主要适用于珍贵树种主栽区。根据树种互利共生原则及物候、土壤条件,重点推荐油茶+闽楠、沉香、土格木(香合欢)、榉木、红椎等珍贵树种。同步新植或疏伐套种,油茶种植密度不少于53株/亩,植株按照“品字形”模式排列,两树种行间距不小于3米。复合经营林分按照LY/T 3355-2023《油茶》、《油茶丰产栽培技术简明方案(第二版)》、T/ GXAS 130-2020《香花油茶造林技术规程》以及DB 45/T 1259-2015《闽楠栽培技术规程》、DB 45/T 1135-2015《土沉香栽培技术规程》和T/GXAS 127-2020《香合欢培育技术规程》进行抚育管理。
(四)油茶+核桃模式
该模式主要适用于河池、百色等核桃主栽区。对现有核桃林进行疏伐,保障林地透光、通风,油茶种植密度不低于53株/亩。复合经营林分按照《油茶丰产栽培技术简明方案(第二版)》、T/ GXAS 130-2020《香花油茶造林技术规程》以及DB45/T 1048-2014《岩溶地区泡核桃栽培技术规程》进行经营管理。
(五)油茶+八角模式
该模式主要适用于桂东、桂南、桂西等八角主栽区。对现有八角林进行疏伐,八角保留不多于20株/亩,油茶补植密度不低于53株/亩。新造混交林照此要求作业。复合经营林分按照LY/T 3355-2023《油茶》、《油茶丰产栽培技术简明方案(第二版)》、T/ GXAS 130-2020《香花油茶造林技术规程》以及LY/T 1776-2008《八角栽培技术规程》进行经营管理。
(六)油茶+茶叶模式
该模式适用于全区茶叶产区。对现有茶园以点状或带状疏伐后,油茶补植密度不低于53株/亩。新造混交林照此要求作业。复合经营林分按照LY/T3355-2023《油茶》、《油茶丰产栽培技术简明方案(第二版)》、T/ GXAS 130-2020《香花油茶造林技术规程》以及茶叶种植有关技术规程进行经营管理。
(七)油茶+小乔木或灌木类经济林模式
该模式适用于油茶与本地区物候条件和立地条件适宜的小乔木或灌木类经济林(如芒果、柑橘、青柚、柠檬等)进行套种,坚持伴生树种对油茶“上不遮光、下不抢肥、采伐不压损”原则。新植或疏伐套种,油茶种植密度不低于53株/亩,两树种行间距不小于3米,植株按照“品字形”模式排列。复合经营林分按照《油茶丰产栽培技术简明方案(第二版)》、T/ GXAS 130-2020《香花油茶造林技术规程》以及相关树种种植技术规程进行经营管理。
(八)油茶+林下经济模式
该模式适用于新造油茶林结果前期,结合各地物候条件及立地条件,在全区推广实施,重点推广油茶+低矮农作物(花生、大豆等)及油茶+中草药作物(莪术、姜黄、岗梅、五指毛桃等)。新造混交林照此要求作业。复合经营林分按照《油茶丰产栽培技术简明方案(第二版)》、T/ GXAS 130-2020《香花油茶造林技术规程》以及《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等有关技术规程进行经营管理。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六条 加强组织领导。本《指南》的管理归口单位为自治区林业局,由局生态修复处负责具体组织和监督。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加强宣传和指导,确保顺利推进。
第七条 强化技术攻关。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和各地林业科研机构要加强对油茶复合经营的研究和指导。因地制宜,及时调整和制定经营方案,加强对复合经营技术模式的集成研究和创新应用。同时,大力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加强技术推广和服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指南》自修订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指南(试行)》停止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