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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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定如下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
(一)强化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属地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施“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网格化管理,完善乡镇、村委会防灭火责任落实机制。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林业部门负责专业防、早期救、抓行业,公安机关负责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在林区从事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应的森林防灭火责任,签订责任书,落实森林火灾防控措施。
(二)优化指挥体系。完善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自治区、市、县上下基本对应,林区乡镇根据实际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办公室和主管部门业务能力建设,在主管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丰富防灭火实战经验的领导干部,配足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指挥员队伍建设,建立指挥员培训考评机制,自治区负责对市、县两级指挥员进行培训考评,设区市负责对基层指挥员进行培训考评。
(三)完善运行机制。完善值班值守、会商研判、预警响应、信息共享、应急联防、督导检查、情况通报等机制,规范工作运行秩序。加强湘粤桂护林联防和自治区境内边界联防。加强与越南易过火边境地区的联防联控,切实防范境外火患。
二、加强源头治理
(四)强化火源管控。高森林火险期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及时发布禁火令(通告),严禁野外用火。严格林业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建立农事用火、林区施工生产用火和景区野外用火登记、监烧制度,坚持“谁审批(登记)、谁监烧、谁负责”、“谁用火、谁负责”。重点防火期在重要林区、重点区域的入口布卡设防,专人值守,严格防火检查。
(五)强化隐患整治。推进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评估、区划及成果应用。深入开展重大火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出国家公园、城市面山、森林公园和林区居民点、农林交界地带、集中墓葬区、加油站、液化气站、油气管道等重要区域和通信塔、输配电线路杆塔、风电机塔等重要目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高标准完成输配电线沿线森林火灾隐患治理。科学组织计划烧除,加强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和林区道路边缘可燃物清理。
(六)强化宣传教育。丰富宣教手段,融合村规民约,积极推进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景区、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有针对性开展规范农事用火、文明祭祀用火等专题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火案,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形成强大震慑,全面构筑群防群治人民防线。
三、提升扑救能力
(七)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扎实推进消防救援机动队伍组建,加强队伍营院建设,科学合理布局队伍前置驻防点。积极争取增加航空消防力量,加快建设场站、起降点、取水点等航空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提升立体化消防响应能力。
(八)加强地方防灭火力量建设。推动森林防灭火重点县及乡镇、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配备率达到100%,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组建群众森林消防队伍。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营房、训练场、物资储备库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装备机械化。引导规范社会救援力量,推广合同制招聘森林消防员,探索专业消防员执证上岗制度。
(九)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森林防灭火专业人才目录清单和专家咨询库。鼓励、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开设相关学科专业,拓展急需紧缺人才培育渠道。应急管理、林业、公安、消防救援等成员单位加强系统内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火情处置和火案侦破能力。
四、夯实基层基础
(十)坚持统筹规划。编制和完善各级森林防灭火专项规划并推动实施,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不断优化建设任务,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林区各类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防灭火设施。
(十一)建强基础设施。加强森林防火应急路网和环区域、环目标核心圈防火道、隔离带、视频监控、蓄水池及应急消防站等防灭火设施建设,将输电线路沿线易燃植被改造种植耐火树种,力争到 2025 年重点林区林火阻隔网密度达到 4.7 米/公顷,国有林区路网密度达到3.1米/公顷。加强重点林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条件下通信畅通。
(十二)加快装备配备。加强以水灭火、航空灭火、个人防护等装备建设,加快配备远程指挥通讯系统、现场勘查车、无人机、隔离带开辟车、便携式气象站等技术装备。建立与相关企业间的装备储备、紧急调用机制,研发配备灭火无人机等悬崖火灭火装备。
五、突出科技赋能
(十三)推进监测预警信息化。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以气象卫星热点监测、电网林火监测、铁塔视频监测、舆情信息监测以及航空巡护、塔台瞭望、地面巡查为补充,构建空天地一体全域覆盖的预警监测体系,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快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深化部门协作,强化多级联动,科学研判风险,及时发布预警。
(十四)推进运行体系信息化。推动广西森林防灭火信息系统应用与日常业务、应急处置一体贯通和防灭火一体化,实现森林防灭火流程变革、质效提升。建立与科研院所、企业间的发展协作机制,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实现运行体系集约高效。
(十五)推进辅助决策信息化。强化综合集成,完善智能辅助决策指挥平台建设。利用三维建模、同屏标绘推动实时研判会商和指挥调度。
六、提高应急处置
(十六)强化应急处置准备。健全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实战化、无脚本演练。落实国家和地方各类救援力量联防联训联战机制。动态优化部署应急力量,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实施指挥、人员、装备靠前。深化对不同区域环境、多方力量协同、多种作战样式综合运用的战法研究。建立防灭火物资全链条保障机制,加强防灭火物资储备。
(十七)有效应对极端情况。在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现代火险感知手段和多渠道信息,提升大火巨灾早期预判能力。加强预警响应,完善人工影响天气预防森林火灾长效机制,全力阻断致灾因子耦合导致大火巨灾。把大面积集中连片林区及林区重要目标、村屯、林场、林城交接区域等列入重大风险清单,科学谋划应对措施、前置安排以及保底手段,强化组织指挥、力量编成、扑火资源调配,完善配套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十八)树牢安全扑救理念。强化经常性教育培训,突出紧急避险训练,按照有关标准严格配备防灭火人员防护装备,提高扑火人员自救互救能力。落实专业指挥刚性要求,规范现场指挥,加强火场管控,探索建立安全员制度。抓好航空消防飞行安全工作,严格遵守飞行安全标准和操作程序,确保航空飞行安全。
七、强化保障措施
(十九)各级要把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推动谋划,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拓宽长期资金筹措渠道,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防灭火投入长效机制。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完善落实相关政策,合理保障防灭火从业人员待遇,落实防灭火人员人身保险,按规定开展表彰奖励;根据实际配备专用车辆,落实车辆编制并纳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依法依规享受应急救援车辆相关政策。加快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修订,健全优化森林防灭火标准体系,完善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综合运用督查、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调查评估等手段,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0.8‰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