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科协普发〔2022〕15号 自治区科协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第一批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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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科协、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及《广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科学普及工作,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十四五”期间第一批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认定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条件》(附件2)认定标准,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按照自愿原则,经由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设区市科协、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等任一渠道推荐,均可申报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及认定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向推荐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3)和反映本单位基本情况或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等其他相关材料。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近年科普工作情况、2022年科普工作计划和科普发展规划等。
2.推荐。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可推荐本系统1个申报单位;各设区市科协可推荐本地区4个申报单位;各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可推荐本领域1个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把关后向自治区科协推荐。推荐申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8月29日。
3.认定。自治区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通过评审和公示的单位将被认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为5年。自治区科协将向获得认定的单位颁发牌匾和证书。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主动联系各推荐单位,了解相关要求,按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二)各推荐部门、单位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指导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并以此为契机,引导科普教育基地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开展科普工作;鼓励差别化进行基地试点探索,推动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科普工作模式和样板,提升科普教育基地发展质量及影响力。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海军
联系电话:0771-2630593 13307711692
电子邮箱:gxkxkpb@sina.com
地址:南宁市古城路31号南楼705室 邮编:530022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2.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条件
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5月29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