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工作计划

来源: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文  |   发布日期: 2020-01-0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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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林业和园林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柳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和园林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植树造林,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促进林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扩量、提质、树品牌、创特色”10字方针,深入实施花园城市建设,进一步扩大“紫荆花城”城市品牌影响力。力争全年完成植树造林14.62万亩,完成林业总产值790亿元以上,林下经济产值达到87亿元以上,森林旅游总消费129亿元,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6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稳定在44.0%,建成区绿地率提高到36.70%,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3.00平方米。

一、持续深化改革

(一)持续发力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按照自治区和柳州市的统一部署安排,完成柳州市森林公安局和各县区森林公安局成建制移交到地方公安系统的转隶改革任务。新组建成立柳州市绿化建设发展中心,增设防火机构并明确相关职责。按计划步骤抓紧做好局属事业单位人员转隶、职责划转承接、“三定”规定拟制送审核批、资产清查、人员身份待遇衔接等工作,确保改革和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局人事教育科;配合单位: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市县森林公安局)

(二)推进林长制改革。按照自治区要求,成立林长制改革机构,推动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改革督查指导机制,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完善建立林长制制度体系。(牵头单位:法规安全科;配合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三)深化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放管服”改革,推广应用“互联网+采伐”管理模式,全面完成“十四五”期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实现采伐限额与森林经营方案的有机衔接。(牵头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四)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抓好国家验收问题整改,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管护及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壮美林场”评比创建。(牵头单位:国有林场和科技种苗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权力事项和实施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机制改革,为林业和园林营商环境优化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法规安全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

(六)加强招商引资。围绕“央企入桂”“民企入桂”“湾企入桂”,深入开展林业产业精准招商,着力引进一批木材加工、森林康养龙头企业。组织林业龙头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东盟林业合作论坛、2020中国—东盟林木展等。(牵头单位: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深入推进国土绿化和美化

(七)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印发《柳州市2020年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公园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全市计划完成植树造林14.62万亩。完成义务植树650万株,其中为配合创建国家公园城市试点,新增种植开花植物5万株任务。深入实施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山上造林重点抓油茶“双千”计划项目、螺蛳粉原材料(竹笋)基地建设等特色造林和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城市绿化主要以绿化彩化工程、春季植树、指导城区植树增绿为主;继续实施“绿美乡村”工程,计划打造村屯绿化美化景观提升示范项目 38个。继续开展树种结构调整示范林建设,建设树种结构调整示范林3100亩;编制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桉树更新改造方案,积极推进柳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助推柳州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牵头单位:生态保护修复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八)持续推进花园城市建设。计划新开工建设小马鞍山公园、土伏山公园改造、动物园熊猫馆建设等9个项目,抓紧推进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的文庙广场及驾鹤小桃源扩建工程等11个项目,继续实施园林绿化填平补齐,进一步提高城市绿量,提升城市景观品质严格执行《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和《柳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绿地面积计算办法(试行)》等法规制度,推动绿化方案审查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最大限度保护城市绿化成果。(牵头单位:园林建设科;配合单位:规划设计科,柳州市绿化工程处、动物园管理处)

(九)持续改善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完成第13届广西园博会柳州城市展园建设和“城市活动日”系列活动,按财政本年度城维费下达计划修复完善公园、广场、小游园基础设施,提升公园游览品质。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举办“春花秋水.花卷柳州”主题花卉展和第11届柳州奇石节,进一步加大柳州“中华石都”和紫荆花城品牌宣传力度。(牵头单位:园林建设科;配合单位:绿化管理科,局属各相关单位)

(十)推进公园城市试点等系列创建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启动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牵头成立相关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拟定建设试点方案和申报计划,筹划建立柳州公园城市建设项目库力争通过自治区评审成为广西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全力支持鹿寨县和柳城县创建公园城市试点。积极开展创建“广西森林城市”系列活动,打造一批森林县城、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和森林单位园区,申报国家森林乡村39个。(牵头单位:公园城市试点建设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配合单位:园林建设科、规划设计科、绿化管理科、公园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十一)持续实施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在公园开展噪声防治、地质灾害治理、新能源充电设施安装、公共厕所改扩建等,改善游览体验,提高安全系数,不断提升公园景观品质。继续开展全市性绿化养护精细化检查评比,统一标准对市本级和各城区、新区园林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坚持月检、季检、年检,在《柳州日报》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上公布检查排名,促进全市园林绿化养护水平稳步提高。继续开展各公园“市民园长”招募工作,拓宽公园管理渠道,增强市民群众参与度。继续加强创城工作力度,营造花团锦簇、干净整洁的城市园林景观迎接国家检查,为柳州创城增光添彩(牵头单位:绿化管理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局属各公园及绿化养护单位)

三、加强林业生态资源保护管理

(十二)建立完善森林资源监管体系。强化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落实管护责任。完善森林资源监管平台建设,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公益林动态调整等监测工作,及时衔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配合自治区编制《广西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牵头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绿化管理科、生态修复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十三)建设草原资源调查和监测预警体系。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摸清全市草原面积、类型、生态状况和生物多样性等情况,开展草原类型与质量等级划分。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成效、草地综合植被盖度和生态服务价值评估等监测工作,构建草原监测预警体系。(牵头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生态保护修复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十四)推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等实施风景名胜区管理,统筹推进柳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成柳州市17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积极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从严查纠违建、采矿、毁绿和越线开发等隐患和苗头,落实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地最严生态管理。(牵头单位:公园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配合单位:规划建设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十)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开展野生植物种质资源调查、打击滥捕滥猎滥食、非法贩卖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野猪非洲猪瘟、候鸟禽流感及灵长类疫病监测防控,强化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公园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十)推进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分类施策,加大林地回收力度,达到2018-2020年三年累计被侵占国有林地回收任务65%。(牵头单位:国有林场和科技种苗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任务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十)加强涉林涉草违法犯罪打击。推进2018 年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全部完成,2019 年森林督查的违法图斑处置率90%以上,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交率100% 。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征占用和破坏草原案件。(牵头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十)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推进柳州湿地保护与修复,开展广西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名录的认定工作。牵头单位:公园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相关单位

四、做大作优绿色富民产业

(十)加快现代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现代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林业产业园区建设,重点推进鹿寨县广西桂中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融安·广西香杉生态产业园、融水县康田工业园、广西柳城木材加工产业园以及柳江区林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柳北林(竹)浆纸一体化产业建设。引进高端木竹家具、木地板、木门等领域国内外知名的家具家装企业,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全年力争完成产业总产值790亿元,继续为柳州高质量发展贡献林业力量。(牵头单位: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二十)实施油茶“双千”计划。根据自治区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工作要求,实施油茶“双千”计划项目建设9.5万亩,其中新造林4万亩,油茶低产林改造5.5万亩。加强油茶苗木监管,加强培育2-3年生大苗,打造广西油茶区域公共品牌。(牵头单位:生态修复科;配合单位:国有林场和科技种苗科、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各相关任务县区)

(二十一)抓好酸笋用竹示范基地建设。根据螺蛳粉产业化发展工作要求,计划推进酸笋用竹示范基地建设8000亩,通过加强技术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以点带面,提高示范效应,重点推进实施柳南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万亩竹笋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林业技术推广站。配合单位:生态修复科,各项目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二十二)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引导农民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增加收入,推广林下中草药仿生种植、林下循环养殖等模式,重点打造融水县林下种植中草药示范基地;打造系列林下经济拳头产品,全市林下经济年产值达到87亿元。(牵头单位: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配合单位: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二十三)推动森林旅游和花卉产业发展。开展森林旅游系列等级评定和森林人家、森林公园、森林康养基地示范建设。组织举办花卉展,引导和鼓励花卉协会等民间组织参与或举办区域性花卉研讨会、座谈会、展览会。(牵头单位: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二十四)提升林木种苗科技贡献力。加强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加快林木良种选育和保障性苗圃建设,加强林木种苗质量与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推广良种良法,速生丰产林、乡土珍贵树种、大径材培育,目标树培育、混交复层林培育、油茶“双高”基地、笋用竹经营等先进技术,进一步调整林种结构,建设高质量、功能强的森林群落,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国有林场和科技种苗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五、巩固提升行业扶贫

(二十五)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继续在林地定额、林木采伐限额、森林植被恢复费免征等方面支持贫困地区扶贫项目。“线上线下”协同推进,组织开展多场次多类别的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加强林业实用型科技推广应用。深入开展林业科普惠农增收活动,选派一批林业科技特派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技术指导。(牵头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配合单位:计划财务科、生态修复科、国有林场和科技种苗科、推广站)

(二十六)加大林产业扶贫力度。在贫困地区大力发展乡村绿化、木本油料、特色林果、速丰林、林木种苗、林下经济、野生动物繁育利用、森林草原旅游等生态产业。新建一批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园、示范点;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一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实体展销平台,及时发布林产品销售信息,拓展贫困地区林产品销售渠道。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力争新组建一批造林合作社和林业合作社;完成公益林管护补偿面积449.42 万亩,兑现管护补助资金6452万元,保质保量选聘生态护林员,推动户均增收8300元以上。(牵头单位:生态保护修复科、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配合单位:计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各任务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二十七)继续加大定点扶贫力度。继续加强扶持融水县安太乡元宝村和融安县东启乡脱贫攻坚工作,加强对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和综合保障。继续巩固提升对口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积极引导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拓宽增收渠道。继续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活动。(牵头单位:局机关和基层党组织;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任务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六、大力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二十八)加强新冠肺炎的预防力度。认真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禁止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交易、捕杀、食用。各公园做好新冠肺炎的预防和相关预案完善工作,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常态化管理。(牵头单位: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公园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局属各景区公园)

(二十九)加大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加强松材线虫病、薇甘菊、桉树病虫害、等有害生物防治,抓好监测普查与宣传培训,强化检疫执法与灾害除治。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情三年综合治理防控方案,加强疫情除治与疫木监管,建立与相关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开展部门协作与联防联控,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牵头单位: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配合单位:生态修复科,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三十)加强森林草火灾预防工作。建立完善日常巡察管控机制,加强基层火源管控队伍建设,加快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建立森林防灭火工作定期协商协调、信息互通共享、队伍调度指挥、应急处置联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机制。(牵头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三十一)毫不松懈抓好安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用全名安全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督促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坚持开展安全检查整治,公园景区要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车辆事故、游乐设施事故、绿化作业事故、园林机械事故、人员落水、山石滑落、农药使用管理、倒树断枝伤害、密集场所人身安全等10个方面为预防重点;各林区和林业企业要以防火、早期火情处置、营林作业、木材加工、输电供电、交通运输、机器设备运行、雨雪冰冻和山体滑坡等八个方面为预防重点,领导干部时刻绷紧安全弦,坚持到第一线巡查,掌握第一手资料,第一时间到场处理,以自身模范行动带动和促进安全制度落实,确保全系统全年度安全稳定。(牵头单位: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局属各二层单位、法规安全科;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稳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十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做好跟进学习,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题学习、专题辅导、专题研究、专题讨论;推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局机关和基层党组织;配合单位:局各科室)

(三十三)强化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旗帜领航·融合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牵头单位:局机关和基层党组织;配合单位:局各科室)

(三十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林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立完善具有林业和园林特色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牵头单位:局机关和基层党组织;配合单位:局各科室)

(三十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贯彻落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工作方针,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林业和园林干部队伍。(牵头单位:局机关和基层党组织;配合单位:局各科室)


年度计划
2020年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1-07 11:30    来源: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文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林业和园林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柳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和园林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植树造林,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促进林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扩量、提质、树品牌、创特色”10字方针,深入实施花园城市建设,进一步扩大“紫荆花城”城市品牌影响力。力争全年完成植树造林14.62万亩,完成林业总产值790亿元以上,林下经济产值达到87亿元以上,森林旅游总消费129亿元,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6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稳定在44.0%,建成区绿地率提高到36.70%,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3.00平方米。

一、持续深化改革

(一)持续发力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按照自治区和柳州市的统一部署安排,完成柳州市森林公安局和各县区森林公安局成建制移交到地方公安系统的转隶改革任务。新组建成立柳州市绿化建设发展中心,增设防火机构并明确相关职责。按计划步骤抓紧做好局属事业单位人员转隶、职责划转承接、“三定”规定拟制送审核批、资产清查、人员身份待遇衔接等工作,确保改革和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局人事教育科;配合单位: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市县森林公安局)

(二)推进林长制改革。按照自治区要求,成立林长制改革机构,推动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改革督查指导机制,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完善建立林长制制度体系。(牵头单位:法规安全科;配合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三)深化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放管服”改革,推广应用“互联网+采伐”管理模式,全面完成“十四五”期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实现采伐限额与森林经营方案的有机衔接。(牵头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四)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抓好国家验收问题整改,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管护及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壮美林场”评比创建。(牵头单位:国有林场和科技种苗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权力事项和实施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机制改革,为林业和园林营商环境优化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法规安全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

(六)加强招商引资。围绕“央企入桂”“民企入桂”“湾企入桂”,深入开展林业产业精准招商,着力引进一批木材加工、森林康养龙头企业。组织林业龙头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东盟林业合作论坛、2020中国—东盟林木展等。(牵头单位: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深入推进国土绿化和美化

(七)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印发《柳州市2020年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公园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全市计划完成植树造林14.62万亩。完成义务植树650万株,其中为配合创建国家公园城市试点,新增种植开花植物5万株任务。深入实施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山上造林重点抓油茶“双千”计划项目、螺蛳粉原材料(竹笋)基地建设等特色造林和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城市绿化主要以绿化彩化工程、春季植树、指导城区植树增绿为主;继续实施“绿美乡村”工程,计划打造村屯绿化美化景观提升示范项目 38个。继续开展树种结构调整示范林建设,建设树种结构调整示范林3100亩;编制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桉树更新改造方案,积极推进柳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助推柳州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牵头单位:生态保护修复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八)持续推进花园城市建设。计划新开工建设小马鞍山公园、土伏山公园改造、动物园熊猫馆建设等9个项目,抓紧推进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的文庙广场及驾鹤小桃源扩建工程等11个项目,继续实施园林绿化填平补齐,进一步提高城市绿量,提升城市景观品质严格执行《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和《柳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绿地面积计算办法(试行)》等法规制度,推动绿化方案审查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最大限度保护城市绿化成果。(牵头单位:园林建设科;配合单位:规划设计科,柳州市绿化工程处、动物园管理处)

(九)持续改善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完成第13届广西园博会柳州城市展园建设和“城市活动日”系列活动,按财政本年度城维费下达计划修复完善公园、广场、小游园基础设施,提升公园游览品质。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举办“春花秋水.花卷柳州”主题花卉展和第11届柳州奇石节,进一步加大柳州“中华石都”和紫荆花城品牌宣传力度。(牵头单位:园林建设科;配合单位:绿化管理科,局属各相关单位)

(十)推进公园城市试点等系列创建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启动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牵头成立相关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拟定建设试点方案和申报计划,筹划建立柳州公园城市建设项目库力争通过自治区评审成为广西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全力支持鹿寨县和柳城县创建公园城市试点。积极开展创建“广西森林城市”系列活动,打造一批森林县城、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和森林单位园区,申报国家森林乡村39个。(牵头单位:公园城市试点建设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配合单位:园林建设科、规划设计科、绿化管理科、公园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十一)持续实施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在公园开展噪声防治、地质灾害治理、新能源充电设施安装、公共厕所改扩建等,改善游览体验,提高安全系数,不断提升公园景观品质。继续开展全市性绿化养护精细化检查评比,统一标准对市本级和各城区、新区园林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坚持月检、季检、年检,在《柳州日报》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上公布检查排名,促进全市园林绿化养护水平稳步提高。继续开展各公园“市民园长”招募工作,拓宽公园管理渠道,增强市民群众参与度。继续加强创城工作力度,营造花团锦簇、干净整洁的城市园林景观迎接国家检查,为柳州创城增光添彩(牵头单位:绿化管理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局属各公园及绿化养护单位)

三、加强林业生态资源保护管理

(十二)建立完善森林资源监管体系。强化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落实管护责任。完善森林资源监管平台建设,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公益林动态调整等监测工作,及时衔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配合自治区编制《广西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牵头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绿化管理科、生态修复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十三)建设草原资源调查和监测预警体系。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摸清全市草原面积、类型、生态状况和生物多样性等情况,开展草原类型与质量等级划分。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成效、草地综合植被盖度和生态服务价值评估等监测工作,构建草原监测预警体系。(牵头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生态保护修复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十四)推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等实施风景名胜区管理,统筹推进柳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成柳州市17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积极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从严查纠违建、采矿、毁绿和越线开发等隐患和苗头,落实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地最严生态管理。(牵头单位:公园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配合单位:规划建设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十)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开展野生植物种质资源调查、打击滥捕滥猎滥食、非法贩卖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野猪非洲猪瘟、候鸟禽流感及灵长类疫病监测防控,强化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公园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十)推进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分类施策,加大林地回收力度,达到2018-2020年三年累计被侵占国有林地回收任务65%。(牵头单位:国有林场和科技种苗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任务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十)加强涉林涉草违法犯罪打击。推进2018 年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全部完成,2019 年森林督查的违法图斑处置率90%以上,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交率100% 。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征占用和破坏草原案件。(牵头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十)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推进柳州湿地保护与修复,开展广西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名录的认定工作。牵头单位:公园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相关单位

四、做大作优绿色富民产业

(十)加快现代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现代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林业产业园区建设,重点推进鹿寨县广西桂中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融安·广西香杉生态产业园、融水县康田工业园、广西柳城木材加工产业园以及柳江区林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柳北林(竹)浆纸一体化产业建设。引进高端木竹家具、木地板、木门等领域国内外知名的家具家装企业,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全年力争完成产业总产值790亿元,继续为柳州高质量发展贡献林业力量。(牵头单位: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二十)实施油茶“双千”计划。根据自治区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工作要求,实施油茶“双千”计划项目建设9.5万亩,其中新造林4万亩,油茶低产林改造5.5万亩。加强油茶苗木监管,加强培育2-3年生大苗,打造广西油茶区域公共品牌。(牵头单位:生态修复科;配合单位:国有林场和科技种苗科、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各相关任务县区)

(二十一)抓好酸笋用竹示范基地建设。根据螺蛳粉产业化发展工作要求,计划推进酸笋用竹示范基地建设8000亩,通过加强技术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以点带面,提高示范效应,重点推进实施柳南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万亩竹笋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林业技术推广站。配合单位:生态修复科,各项目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二十二)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引导农民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增加收入,推广林下中草药仿生种植、林下循环养殖等模式,重点打造融水县林下种植中草药示范基地;打造系列林下经济拳头产品,全市林下经济年产值达到87亿元。(牵头单位: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配合单位: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二十三)推动森林旅游和花卉产业发展。开展森林旅游系列等级评定和森林人家、森林公园、森林康养基地示范建设。组织举办花卉展,引导和鼓励花卉协会等民间组织参与或举办区域性花卉研讨会、座谈会、展览会。(牵头单位: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二十四)提升林木种苗科技贡献力。加强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加快林木良种选育和保障性苗圃建设,加强林木种苗质量与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推广良种良法,速生丰产林、乡土珍贵树种、大径材培育,目标树培育、混交复层林培育、油茶“双高”基地、笋用竹经营等先进技术,进一步调整林种结构,建设高质量、功能强的森林群落,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国有林场和科技种苗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五、巩固提升行业扶贫

(二十五)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继续在林地定额、林木采伐限额、森林植被恢复费免征等方面支持贫困地区扶贫项目。“线上线下”协同推进,组织开展多场次多类别的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加强林业实用型科技推广应用。深入开展林业科普惠农增收活动,选派一批林业科技特派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技术指导。(牵头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配合单位:计划财务科、生态修复科、国有林场和科技种苗科、推广站)

(二十六)加大林产业扶贫力度。在贫困地区大力发展乡村绿化、木本油料、特色林果、速丰林、林木种苗、林下经济、野生动物繁育利用、森林草原旅游等生态产业。新建一批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园、示范点;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一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实体展销平台,及时发布林产品销售信息,拓展贫困地区林产品销售渠道。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力争新组建一批造林合作社和林业合作社;完成公益林管护补偿面积449.42 万亩,兑现管护补助资金6452万元,保质保量选聘生态护林员,推动户均增收8300元以上。(牵头单位:生态保护修复科、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配合单位:计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各任务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二十七)继续加大定点扶贫力度。继续加强扶持融水县安太乡元宝村和融安县东启乡脱贫攻坚工作,加强对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和综合保障。继续巩固提升对口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积极引导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拓宽增收渠道。继续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活动。(牵头单位:局机关和基层党组织;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任务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六、大力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二十八)加强新冠肺炎的预防力度。认真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禁止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交易、捕杀、食用。各公园做好新冠肺炎的预防和相关预案完善工作,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常态化管理。(牵头单位: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公园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局属各景区公园)

(二十九)加大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加强松材线虫病、薇甘菊、桉树病虫害、等有害生物防治,抓好监测普查与宣传培训,强化检疫执法与灾害除治。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情三年综合治理防控方案,加强疫情除治与疫木监管,建立与相关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开展部门协作与联防联控,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牵头单位: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配合单位:生态修复科,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三十)加强森林草火灾预防工作。建立完善日常巡察管控机制,加强基层火源管控队伍建设,加快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建立森林防灭火工作定期协商协调、信息互通共享、队伍调度指挥、应急处置联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机制。(牵头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配合单位:局有关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三十一)毫不松懈抓好安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用全名安全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督促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坚持开展安全检查整治,公园景区要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车辆事故、游乐设施事故、绿化作业事故、园林机械事故、人员落水、山石滑落、农药使用管理、倒树断枝伤害、密集场所人身安全等10个方面为预防重点;各林区和林业企业要以防火、早期火情处置、营林作业、木材加工、输电供电、交通运输、机器设备运行、雨雪冰冻和山体滑坡等八个方面为预防重点,领导干部时刻绷紧安全弦,坚持到第一线巡查,掌握第一手资料,第一时间到场处理,以自身模范行动带动和促进安全制度落实,确保全系统全年度安全稳定。(牵头单位: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局属各二层单位、法规安全科;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稳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十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做好跟进学习,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题学习、专题辅导、专题研究、专题讨论;推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局机关和基层党组织;配合单位:局各科室)

(三十三)强化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旗帜领航·融合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牵头单位:局机关和基层党组织;配合单位:局各科室)

(三十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林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立完善具有林业和园林特色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牵头单位:局机关和基层党组织;配合单位:局各科室)

(三十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贯彻落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工作方针,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林业和园林干部队伍。(牵头单位:局机关和基层党组织;配合单位:局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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