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园林局2017年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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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深化之年,是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关键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柳州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17年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等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加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简政放权、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等为重点,推进园林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促进园林事业新发展新突破。现对我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主要完成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市园林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
根据《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柳州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制定了《园林局2017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成立了以局长李运生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重大、难点问题,按照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程序进行,由局党组、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普法学习、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事务,真正形成了法制工作有人管,法制教育有人抓的良好氛围,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推进,取得实效。
(二)全面完成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1.依法履行政府职能。2016年初,我局已将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审批职能移交市行政审批局。园林局目前行政权力集中在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行政检查、城市园林绿地、规章制度实施监督检查,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厘清权利与责任,哪些该为,哪些不该为,不能乱作为,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尽职履行法定职能,特别是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2.落实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根据《关于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通知》(柳权清办发〔2017〕1号)文件精神,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完成了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清理和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目前我局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进度已完成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已上报到自治区规划园林处进行审核,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能按上级相关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完善和落实决策制度。要求园林系统单位凡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时,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职工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真正做到有法律依据,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任意决策、违法决策。
4.继续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近年来园林系统一直都是聘用资深律师作为本局系统法律顾问,效果很好。我局将一如既往,继续续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得力参谋助手作用。
5.建立健全本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我局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于2012年已制定,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柳政办〔2017〕96号)文件要求,按照本系统行政行为类别和类型修改细化、量化本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6.抓好行政复议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活动。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生过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发生过一起因机关工作人员失误引起的行政赔偿案件。
(三)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1. 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严格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柳政办〔2017〕164号)文件精神及时制定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由局办公室进行统一登记、使用专用发文字号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报市法制办备案。
2.科学制定园林局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柳政发〔2017〕22号)文件,为加强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由我局起草的《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已于2017年4月底上报市人大、法制办审查。而原有的《柳州市开放性公园暂行管理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我局将起草《柳州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按立法程序将于2018年上报市人大、法制办审查。
(四)加强法治政府宣传力度,法制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
1.依法实施政务信息公开。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一方面开通了园林网站以门户网站为依托,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政务信息,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群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全年共公开信息1200余条。
2.完善并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柳州市园林局关于2016-202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规定了学习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4次,通过法治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3.积极开展全民参与绿化活动,依法治绿保绿。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我局负责制定城市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各城区、柳铁及全市各单位完成每年绿化种植任务,并做好指导、督促、检查养护工作。2017年超额完成了义务植树任务,继续推进开展花园式城市的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二是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与政府12345热线紧密联系,接受市民绿化监督、投诉,及时解决市民绿化投诉事项。一年来共执行和完成“12345”政府热线案件1104件,数字城管案件2529件,完成率100%,做到件件有人办、次次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我局在做好园林绿化生产工作的同时,对城市防护林区的护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监控管理,抓好护林防火工作,在保护柳州市园林成果上真正发挥了园林部门的行政职能作用。
二、存在不足之处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有些工作还做得不够到位,按建设法治政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一是个别单位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意识和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二是普法教育不够深入扎实,少数职工对法律学习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紧迫感不强;三是法制教育的氛围不浓,学习的自觉性还不够等。
三、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1.深入贯彻落实《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制定的决策部署,制定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抓紧、抓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2.持续推进我局立法工作计划,坚持有权不任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推进园林法治建设。
3.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市委和依法治市办文件精神,做好本局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普法的学习、培训、年度考核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拟举办中基层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培训班,主要学习园林绿化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意识和能力。
柳州市园林局
2018年1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