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MB1806006K/2024-02387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19日
- 标 题:
- 柳绿办字〔2024〕1号柳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授予首批柳州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地称号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绿办字〔2024〕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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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绿办字〔2024〕1号柳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授予首批柳州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地称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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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绿化委员会,柳州市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全民参与国土绿化的机制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调动全民参与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经研究,我办决定授予柳州市园博园等12个单位为首批柳州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名单详见附件)。
列入首批基地的各单位,要按照《柳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柳州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柳绿字办〔2023〕6号)规定的基地职责,不断完善基地建设水平,争创自治区“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要不断深化全民义务植树的文化内涵,加强活动宣传,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接受度和参与度。要按照因地制宜、多样尽责、方便参与、系统管理的工作原则,根据《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规定的尽责形式,在现有场地、设施基础上,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义务植树全年化、常态化和多样化。
各县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认识“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做好监督和服务指导工作,总结形成各地全民义务植树的新机制、新模式,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所辖区域内更多的单位申报“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市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柳州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的宣传及品牌建设工作,发动系统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推动我市国土绿化工作深入开展。
各基地牌匾由柳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各基地要将牌匾悬挂在基地醒目位置。
附件:首批柳州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名单
柳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