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来源: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文  |   发布日期: 2020-01-1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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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基层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我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局公开办的主任,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等日常工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局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先后建立了《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应急处置制度》《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持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已编制并于2019年6月6日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了《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于2018年12月18日在原柳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了《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于2019年1月3日在原柳州园林局门户网站公布了《柳州市园林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于2019年8月5日更新了《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主要通过“中国·柳州”门户网站、我局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布,其中我局门户网每年均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由我局与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盈和动力共同维护,每月更新信息约260条。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共发布信息176条,微博“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由原柳州市园林局及柳州柳州市林业局合并整合后更名)共发布信息98条,我局投放至“今日头条”app的信息共86条。通过以上途径对外发布活动情况、通知公告等。其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积极推进工作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布,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了机构概况、工作动态、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社会公益、重点工作、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重要信息18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坚持政务公开透明,深入贯彻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全年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如下。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虚假、不完整信息。

2.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2019年,我局通过“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门户网站、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2600余条,参加“壮族三月三”“水上狂欢节”“重大林业工程”“大型花卉展”“奇石节”等新闻发布会。

3.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门户网上发布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文化要闻、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信息520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在办公室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接待点,2019年度没有收到群众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全免费,没有收取任何的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在《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和柳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柳委〔2019〕24号)文件精神,原柳州市园林局与柳州市林业局局合并为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机构改革后人员、科室职能变动较大,前期实际工作开展还不相适应,管理工作压力不断加大,存在工作力度不够大、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好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等官方平台,加强与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宣传联动,及时有效的发布各类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0年1月6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3 14:45    来源: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文

一、总体情况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基层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我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局公开办的主任,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等日常工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局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先后建立了《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应急处置制度》《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持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已编制并于2019年6月6日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了《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于2018年12月18日在原柳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了《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于2019年1月3日在原柳州园林局门户网站公布了《柳州市园林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于2019年8月5日更新了《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主要通过“中国·柳州”门户网站、我局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布,其中我局门户网每年均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由我局与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盈和动力共同维护,每月更新信息约260条。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共发布信息176条,微博“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由原柳州市园林局及柳州柳州市林业局合并整合后更名)共发布信息98条,我局投放至“今日头条”app的信息共86条。通过以上途径对外发布活动情况、通知公告等。其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积极推进工作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布,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了机构概况、工作动态、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社会公益、重点工作、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重要信息18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坚持政务公开透明,深入贯彻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全年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如下。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虚假、不完整信息。

2.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2019年,我局通过“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门户网站、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2600余条,参加“壮族三月三”“水上狂欢节”“重大林业工程”“大型花卉展”“奇石节”等新闻发布会。

3.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门户网上发布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文化要闻、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信息520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在办公室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接待点,2019年度没有收到群众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全免费,没有收取任何的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在《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和柳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柳委〔2019〕24号)文件精神,原柳州市园林局与柳州市林业局局合并为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机构改革后人员、科室职能变动较大,前期实际工作开展还不相适应,管理工作压力不断加大,存在工作力度不够大、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好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等官方平台,加强与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宣传联动,及时有效的发布各类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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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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