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柳州市城市公共绿地认建认养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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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根据《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市、城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群众性绿化工作。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工作。”为促进城市绿化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巩固柳州市园林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结合我市公共绿地实际,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研究拟定了《柳州市城市公共绿地认建认养实施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YLLHK@163.com.
二、通信地址:柳州市柳北区三中路66号市委办公区1号楼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园林建设科。
三、联系电话:0772-2201086
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