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22年认养古树名木倡议书

来源: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文/图/  |   发布日期: 2022-07-26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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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来,我们持续开展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和“过度硬化”专项整治行动,拯救了一批古树,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更好保护柳州现有的古树名木资源,满足公众参与保护古树名木的意愿,林业和园林局组织开展2022年古树名木认养活动,此次共有156株古树名木面向社会公开认养:

一、认养程序:

1.遵循自愿原则,认养通过书面或网络向市林业和园林局提出认养申请

1)将申请表提交至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绿化管理科,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6号市委大院1号楼326办公室,或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821324@163.com。

2)将申请表提交至市园林科学研究所办公室,地址:柳州市鱼峰区羊角山路13号,或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zylkxyjs@china.com。

2.由市林业和园林局会同园林科学研究所核实古树名木认养信息,商定认养事项。

3.市林业和园林局、认养县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签订《柳州市古树名木认养协议书》(签署协议时认养方为个人的需携带身份证,企事业单位或团体的需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代表证),明确认养对象、认养期限及相关权利义务。

4.认养期限:认养期限至少一年

5.由市林业和园林局为认养方颁发认养证书。

二、认养的权利和义务:

1.认养协议签订后,认养将获得由市林业和园林局颁发的认养证书,同时对认养对象拥有探视权和监护权。

2.认养期间,认养不得借认养古树名木从事各种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认养对象保护范围内增加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等,并应支持对认养对象采取抢救复壮等保护措施。

3.认养期间,被认养的古树死亡的,认养协议终止,认养方如有意愿继续认养古树,可按认养程序重新申请更换其他古树作为认养对象;认养期满,认养方有意愿继续认养的,可提前一个月向市林业和园林局提出继续认养申请,重新商定认养事项。

4.认养期间,认养方要定期对古树进行巡查(特级古树:至少每三个月巡查一次,名木、一级及以下古树:至少每半年巡查一次),并将巡查记录、古树照片、古树异常情况反馈至市林业和园林局邮箱2821324@163.com。

5.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组织、监管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认养工作,公开认养信息、颁发认养证书、不定期开展并邀请认养人参加古树名木相关专业知识的宣传、科普、培训活动;县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为认养方探视提供便利,并负责做好古树名木日常管护、抢救复壮等工作

三、认养形式:

认养以集体、家庭和个人名义,可以联合认养也可单独认养;可认养单株古树名木,也可认养多株古树。

认养条件

(一)柳州市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二)关心柳州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心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报名参与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六、认养咨询电话: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市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

0772-2800580

柳州市园林科学研究所(古树名木保护技术支持单位)

0772-3121534


通知公告
柳州市2022年认养古树名木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2-07-26 15:29    来源: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文/图/

近几来,我们持续开展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和“过度硬化”专项整治行动,拯救了一批古树,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更好保护柳州现有的古树名木资源,满足公众参与保护古树名木的意愿,林业和园林局组织开展2022年古树名木认养活动,此次共有156株古树名木面向社会公开认养:

一、认养程序:

1.遵循自愿原则,认养通过书面或网络向市林业和园林局提出认养申请

1)将申请表提交至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绿化管理科,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6号市委大院1号楼326办公室,或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821324@163.com。

2)将申请表提交至市园林科学研究所办公室,地址:柳州市鱼峰区羊角山路13号,或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zylkxyjs@china.com。

2.由市林业和园林局会同园林科学研究所核实古树名木认养信息,商定认养事项。

3.市林业和园林局、认养县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签订《柳州市古树名木认养协议书》(签署协议时认养方为个人的需携带身份证,企事业单位或团体的需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代表证),明确认养对象、认养期限及相关权利义务。

4.认养期限:认养期限至少一年

5.由市林业和园林局为认养方颁发认养证书。

二、认养的权利和义务:

1.认养协议签订后,认养将获得由市林业和园林局颁发的认养证书,同时对认养对象拥有探视权和监护权。

2.认养期间,认养不得借认养古树名木从事各种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认养对象保护范围内增加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等,并应支持对认养对象采取抢救复壮等保护措施。

3.认养期间,被认养的古树死亡的,认养协议终止,认养方如有意愿继续认养古树,可按认养程序重新申请更换其他古树作为认养对象;认养期满,认养方有意愿继续认养的,可提前一个月向市林业和园林局提出继续认养申请,重新商定认养事项。

4.认养期间,认养方要定期对古树进行巡查(特级古树:至少每三个月巡查一次,名木、一级及以下古树:至少每半年巡查一次),并将巡查记录、古树照片、古树异常情况反馈至市林业和园林局邮箱2821324@163.com。

5.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组织、监管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认养工作,公开认养信息、颁发认养证书、不定期开展并邀请认养人参加古树名木相关专业知识的宣传、科普、培训活动;县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为认养方探视提供便利,并负责做好古树名木日常管护、抢救复壮等工作

三、认养形式:

认养以集体、家庭和个人名义,可以联合认养也可单独认养;可认养单株古树名木,也可认养多株古树。

认养条件

(一)柳州市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二)关心柳州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心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报名参与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六、认养咨询电话: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市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

0772-2800580

柳州市园林科学研究所(古树名木保护技术支持单位)

0772-312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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